商標品牌:與台南度小月一字之差 宜蘭渡小月商標駁回
SOURCE:中時
宜蘭地區知名的總統國宴餐廳「宜蘭渡小月」,在2014年分割以「餐廳、旅館」類申請商標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認為與台南「度小月」商標近似駁回,「渡小月」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今仍以近似遭到駁回。本案可上訴。
宜蘭渡小月指出,該店創立於1968年,店名是以台灣地名「宜蘭」及「渡小月」所構成,其中地名「宜蘭」彰顯商品服務係以「宜蘭風味」為主要特色,和1978年5月8日、1995年9月4日申請註冊商標的台南「度小月」相較,二者商標各有巧思,整體意象顯有不同,傳達給消費者之印象存有差異。
渡小月說明,該餐廳以中高價位的合菜服務為主,提供糕渣、鴨賞、膽肝等宜蘭傳統佳餚,透過主廚創意改良庶民飲食文化並提昇進入高價位市場,這些努力可由2000年總統就職國宴、與華航合作研發新菜單看出。
至於台南「度小月」則是以台南傳統小吃著稱,消費層級屬相對親民之平價小吃。「渡小月」與「度小月」一在東北、一在西南,無論市場定位、消費價位均屬不同。在優質餐廳評選活動中,主辦單位亦將二者歸類於300 元上、下不同組別,可見兩餐廳的消費市場並不同,消費者不致混淆。
經濟部智財局則指出,渡小月、度小月在中文外觀、觀念、讀音上極為近似,且服務性質、內容均具有共同或關聯之處。「度小月」即使原創性不高,但因早於1979年間即取得商標註冊,經長期使用至今已近46年載,已為消費者所熟知且累積相當知名度,後天之識別性高。
智慧財產法院認為,智財局主張渡小月與度小月商標相近,並將渡小月申請案核駁處分,並無違誤,今日將渡小月請求撤銷處分及訴願均駁回。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