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國商標新規 公眾人物名字不得申請註冊
SOURCE: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 2017-01-12
不少明星、名人的名字會被中國「有心人」搶註商標,引發諸多官司爭議,對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11日發布最新規定,從今年3月1日起,公眾人物的姓名將不得註冊商標。
綜合媒體報導,近年不少中國商人把明星、電影名稱、電影角色等註冊為商標,包括「喬丹」、「007」、「哈利波特」、「川普」等,NBA球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就為此纏訟4年之久,終於在去年12月贏回自己的名字。
對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召開記者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依中國商標法,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新規明確訂定,商標標誌或要素若對社會公共利益和秩序有負面影響,可被認定為前述「其他不良影響」。
新規指出,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等註冊為商標,也是「其他不良影響」,根據商標法不得申請註冊。想用商標搭明星「便車」也不行,影視作品、角色名稱等,若民眾容易從該商標產品聯想到名人,也是禁止。
像「麥肯基」這樣的山寨商標,新規也指出,對於知名商標進行複製、摹仿或者翻譯,法院會考量商標標誌的近似程度、商品的類似程度、請求保護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程度及相關公眾的注意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