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美最高法院判決:專利侵權只能在公司註冊地提告
SOURCE:聯合報 記者郭宣含╱即時報導 2017-05-23
美國最高法院22日的一項判決,限縮了專利權訴訟提出的地點,未來可讓專利蟑螂更難在特定法院藉由提出專利訟案而牟利,這也將大幅緩解蘋果和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的煩惱。
靠著提出專利訴訟盈利卻未真正生產產品的個人或公司,即稱為「專利蟑螂」。
高科技公司一向呼籲需要約束專利訴訟的法規,包括限制提出訴訟的地點,但最近在美國國會多次努力都未果。蘋果、谷歌、三星電子和微軟公司經常被鎖定為專利權的提告對象。
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是針對卡夫食品公司對飲料調味品生產TC哈特蘭公司(TC Heartland)提出三項液態調味品的專利訴訟,法官同意哈特蘭的訴訟移審請求,移至公司所在地印第安那州。這項決議顛覆過去27年法律對專利侵權案件的管制,如今法官裁定只能在被告公司註冊地的司法機關提出專利權訴訟。
此決議翻轉了2016年華盛頓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對此案的裁決,當時上訴法院指出,專利權訴訟是場公平遊戲,可在被告公司產品販售的任何地點進行。
哈特蘭公司認為,此裁決可以限制對某些立場較寬鬆法院的「消費」。該公司執行長格羅弗說:「數十年來,美國民眾和企業接受不公平的要求,奔走遠地為專利訴訟辯護,使得智慧財產權市場的成本、複雜度和不確定性跟著增加。」
卡夫食品公司的副總裁慕蘭表示,公司對裁決感到失望,但相信這不會影響訴訟結果。
此裁決也許能減少德州東郊聯邦法院受理的大批專利訴訟,該區法院擁有較支持侵權訴訟原告的法規和陪審團,使得全美超過40%的專利訴訟都在德州東部提出。
根據史丹佛法學院期刊,德州專利訴訟90%的原告都是專利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