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01 月 09 日 45063 標,無論外觀、觀念都有明顯差異,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混淆,智財局應准許註冊。 但智財法院指出,中國李時珍醫藥集團的「李時珍」商標,雖有一頭戴綸巾、下巴蓄鬍的古裝男子頭像,以及中文「李時珍」三字,卻和中天生物科技的李時珍商標,皆是用李時珍作為主要識別部分,外觀、觀念及讀音都極為近似,也都指定在中、西藥等類別,消費者極可能誤認混淆。此外,中天生物科技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