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6 月 29 日 59357 草案。 其中最主要就是商標及團體商標,若只作仿冒標籤,未製作成商品,則不予處罰,這次修法增訂仿冒標籤的刑罰規定。另對於證明標章標籤修正符合TPP要求處罰的行為樣態,刪除行為人限於明知的主觀要件,增列像CAS等證明章標籤,有侵權樣態也要處刑罰。 官員說,未來只要是以行銷為目的,而製造、販賣、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附有相同或近似於註冊的商標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