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03 月 19 日 45264 大粉絲不滿,T-ara已要求主管機關駁回經紀公司請求,這件事若發生在台灣,可能會是如何呢? 偶像團體的商標權屬團體本身或經紀公司,有三個思考點。一是商標註冊的「識別性」要求。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是指任何具有識別性的標識,除了傳統的文字、圖形外,顏色、聲音或是立體形狀都可以申請商標。 商標的重點在於識別性,申請的標識圖樣應該讓相關的消費者認知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