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 24 日 57814 坑騙消費者、侵害其權益,更為嚴重的是破壞合法經營者的商譽,擾亂正當的市場競爭秩序。此類“傍大牌”的行為存在,不僅為現代市場經濟不容,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打擊的對象。這種倣冒行為如果泛濫起來就沒有人願意創新了,倣冒別人的自己就可以牟利,我們要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就不可能達到,因此這是應該在《反不正當競爭法》裏規制並且要認真執法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