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25 日 34397 由單一顏色或二種以上的顏色組合標識,係以單純的顏色或顏色組合作為識別,而不含特定形狀的圖形外觀,倘以單一顏色或顏色組合作為商標,使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或服務的設計外觀全部或一部分,其顏色必須具有足供消費者藉以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者而言。 5. 立體:泛指具有長、寬、高三度空間的立體形狀,其態樣可包括:商品本身之形狀、商品包裝容器之形狀、立體形狀標....
2016 年 02 月 24 日 46346 前衛的幕後推手,就是智慧局長王美花。 商標法2003年在立法院進行修法,引進立體、聲音、單一顏色。近幾年中國大陸與日本修商標法時,也特地來台取經交換意見。1994年新加坡條約(商標法條約)制定後,雖未強制規定各國開放商標法,但台灣卻主動修法放寬。 王美花表示,主要是因為當時台灣在世界產權組織中無法加入多邊關係,因此決定主動多邊發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