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07 月 27 日 57880 n)非常近似,未經席琳迪翁同意,便以席琳迪「昂」申請商標,極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商標所表彰之商品,乃經過席琳迪翁代言或有一定關聯,她便跨海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評定,歷經行政訴訟,最終成功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3款撤銷席琳迪「昂」這樣商標註冊(智財法院106年度行商訴字第168號判決)。 附帶一提,很多外國名人都紛紛將自己姓名註冊成商標,經濟部智慧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