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4 月 13 日 45907 上訴人之潛在客戶進入廣告主網站觀覽,以增加廣告主之交易機會,顯係攀附被上訴人長久以來努力經營之系爭「幸福空間」商標之知名度,榨取其長期以來努力之成果,顯失公平,應構成修正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不公平競爭行為。 判決要旨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81號民事判決:上訴駁回。 <判決意旨>: 按公平交易法與商標法對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