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4 月 09 日 34732 定,抽佣及藝名或團體的名稱申請註冊所有權歸屬問題,總是到出名後、經紀約滿了,利益分配不平均之際就面臨拆夥了,利益擺中間,道義放兩旁,誰對誰錯,就是法、理、情之糾纏。 當鬧上法院,當然就是回歸到協議源頭,雙方如何約定,契約訂定,契約訂定的內容是否足以充分顯現簽約當下雙方的合作認知及意思表示,剪不斷,理還亂,一方是未知數努力....
2019 年 03 月 18 日 45344 樂公司已在中國將「鄧紫棋」註冊為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25年10月,這使歌迷們十分緊張,擔心未來雙方拆夥後,鄧紫棋可能無法繼續使用「鄧紫棋」的藝名從事演藝工作,過去心血將付諸東流。這件事雖然發生在中國(查了一下臺灣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鄧紫棋」在臺灣並未被申請註冊為商標),不過還是讓人感到好奇,假如一樣的事情發生在臺灣,鄧紫棋還可不可以叫「鄧紫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