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08 月 27 日 44216 ,吳男憤而以詐欺及妨害名譽提告他。不僅如此,吳男認為其他10家加盟店在林武棋轉讓商標後,還繼續使用「正老林」3字做生意,因此同時對其他加盟店負責人以違反《商標法》提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屬民事糾紛,林武棋的言論屬「自身感受」,並妨害名譽的意思,因此不起訴,至於民事訴訟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武棋沒有履行契約,將店面改名後繼續在原址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