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3 月 28 日 44014 先討論草案,等法律文字確定後,再來決定誰當主管機關。 政院官員表示,去年政院指定國發會研議《無體財產權擔保法》,一度希望目前主管《動產擔保法》的金管會,能直接修法,擴增對無體財產權規範與保障。不過,金管會並未同意,政院決定另訂新法。 官員說,目前尚未決定誰是法規主管機關,但為了爭取立法時效,傾向由各部會先討論文字,再來擇定主管機關。事實上,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