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7 月 11 日 45721 展條例」與「產業創新條例」,均有技術投資人取得技術股之新發行股票緩課所得稅之規定(於轉讓時課稅)。「產業創新條例」亦給予技術出資人自取得股票時起五年之緩衝課稅期間。 再者,新修正公司法有關閉鎖性公司規定,允許發起人在一定條件下得以技術出資,並於驗資時毋須檢附鑑價報告,使擁有技術的股東得直接成為發起人外,亦免去鑑價困難之困擾。生醫新創公司如能熟悉相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