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05 月 11 日 48422 se)發展,可追溯到1950年代,而隨著特許經營蓬勃發展,衍生許多加盟糾紛,於是1971年由佛州首先立法規範加盟,之後各州紛紛跟進,因州法各異,使得業者莫衷一是,反而阻礙連鎖事業的發展。 經過業者持續的爭取,終於在1978年通過聯邦立法,正式確立加盟事業揭露文件內容的23項規範框架,再由各州特許委員會,決定該州是嚴格審查、簡便審查或是豁免審查,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