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08 月 16 日 44886 家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業及相關方意見,在深入細緻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對貴州茅台集團公司提出的「國酒茅台」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決定「不予註冊」。 聲明中稱,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茅台集團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了訴訟申請,該集團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