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0 月 12 日 47247 經營主體的模式,打造出以網路平台連結分散的群體,分享閒置或未充分使用的自有資產、時間及技能等,並透過資源分享獲得收益的創新商業模式,且快速以小搏大,對傳統業者及市場造成莫大衝擊,也引發各國對此類創新模式的合法化爭議。 目前共享經濟尚以服務業P2P(Peer-to-Peer,端對端)模式為主流,製造業的 B2B(供應鏈)和 C2B(創客)模式則逐漸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