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2 月 01 日 45923 身設計具先天識別性及後天識別性,判決高絲勝訴,智財局敗訴。 智財局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雪肌精的瓶身設計與業界常用設計類似,難以認定有能區別其他商品的識別性,不過經過長期廣泛使用,商品大量廣告、銷售,已取得後天識別性,上訴無理由而判決駁回,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