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 10 日 45733 用其「N次貼」商標,使用在文品所生產的站立式探險活寶便利貼在7-11銷售。智慧財產法院審認定文品侵害N次貼商標權,且便利貼品質差,有損聚和的商譽,判賠29萬元,並在中國時報一版登報道歉。 聚和國際公司以「N次貼」為商標的便利貼紙,銷售量僅次於美國3M公司,排名全球第二位。聚和提告指出,去年1月該公司與LINE合作生產站立式N次貼,在全家便利商店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