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 27 日 44772 化傳媒徐州公司提交的證據只能證明「papi醬」本身作為一個網紅的名字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不足以證明「papi醬」商標經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上具有了較高的知名度。 最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駁回泰洋川禾文化傳媒徐州公司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