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共享經濟有利弊 美考慮立法規管
Source : 工商時報
法新社報導,共享經濟2015年在全球迅速崛起,引來正反兩面看法。像叫車服務app優步(Uber)方便民眾通勤,卻讓計程車司機大力反對。旅店出租網站Airbnb讓飯店業既受惠也受衝擊。美國正討論是否立法規管共享經濟。
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PwC)研究評估,共享(sharing)或個人對個人(peer to peer)的經濟規模,將從2014年底約150億美元,大幅成長至2025年的3,250億美元。
共享的概念,給提供服務一方增加收入,工作時間也遠較傳統上班族更有彈性;消費者也能有更多更實惠與多樣化選擇。
但反對的意見認為,目前沒有法令可管理共享領域上所提供的服務,對提供服務者或消費者來說,都沒有太多安全與品質保障。對目前已受法令規管的業者不公平,計程車司機抱怨他們被不合法的叫車app業者搶走飯碗。
有消費者曾分享在Airbnb上糟透的經驗,就是被民宿老闆偷走貴重物品後,還被反鎖在屋外。
紐約大學專研數位科技對生活影響的教授森達拉拉吉(Arun Sundararajan)說,我們正親眼目睹數位科技,是如何改變已行之有效數十年的社會組織運作。
目前光美國就有約1,800萬人的大部分所得,主要來自傳統受雇薪水以外的管道。金融軟體服務公司Intuit研究發現,美國8成大企業計畫在未來幾年增加使用非正式人員、屬於外包型的「彈性人力」。
森達拉拉吉研究指出,在數位勞工市場提供服務的人,所賺得的收入高於傳統上班族。
儘管美國官方認為這對勞工權益沒有保障,討論要立法規管這個領域,但森氏認為共享經濟發展太快,如果立法過程沒有深思熟慮,只會做出錯誤決定,摧毀一個新型態工作方式。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