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01 月 08 日 57354 過500倍,雙方存有落差。 例如,台灣少女品牌iki2被控侵犯LV著名水波紋商標案中,LV主張1,500倍。法院認定被告主觀上有故意,加上其有19家門市,亦有網路銷售通路、甚至進入百貨公司設點,販售商品至少半年,確定250倍賠償基準。 另一案例是德國知名旅行箱品牌「RIMOWA」製造商里莫華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9 日 58651 紋飾已是業界常態,不具辯識性,不足使人誤認為商標。 法院認定,水波紋商標經LV註冊登記及長期宣傳行銷,已為消費者廣泛認知而達著名程度,而二阿公司使用水波紋製作包件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之虞,衡酌後以賠償零售單價的200倍較為適當。....
2016 年 12 月 19 日 58098 紋飾已是業界常態,不具辯識性,不足使人誤認為商標。 法院認定,水波紋商標經LV註冊登記及長期宣傳行銷,已為消費者廣泛認知而達著名程度,而二阿公司使用水波紋製作包件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之虞,衡酌後以賠償零售單價的200倍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