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4 月 20 日 45727 用LV為店名,若是不從,每天罰款50萬韓元。 金姓老闆後來把店名改成「chaLouisvui tondak」,但因仍有部分雷同,法院不認為金姓老闆充分遵守判決。 LV再次提告,法院因此在本週下令,金姓老闆這29天違反判決,需支付LV 1450萬韓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