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2 月 07 日 17029 於通知後仍繼續為商業實施者,及明知已公開,於公告前仍繼續為商業實施者),專利權人於公告後得請求適當之補償金。 ►專利權權利主張:自公告後得進行權益之主張 ....
2019 年 01 月 15 日 44019 薪水,政府卻禁止你去,似乎不太合理。員工跳槽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會有問題,第一種是公司有簽競業禁止條款+補償金,兩者缺一則無效,若員工違反則屬民事賠償;第二種則是「偷東西」,屬於刑事責任。 就我所見,現行法規上最難處理的問題是,營業秘密常常不需要透過媒介來竊取,沒有偷竊的「行為」,因此難以將其定罪。例如最近發生的巴斯夫洩密案,那些技術可能已經記憶在工程師....
2017 年 12 月 15 日 44724 播行為損害了版權運營方的權益。 去年中超某頂級俱樂部在辦理境外球員轉會,支付聯合機制補償金時,卷入一起跨國網絡詐騙案件,經過歷時一年多的追討,才將被騙錢款索要回來。 這起案件提示中國職業足球以及體育經紀等相關領域從業者,當前犯罪分子可能分布在海外不同國家,利用網絡黑客技術分工行騙的跨國詐騙案的隱蔽性高,具有取證難、破獲難的特點....
2016 年 01 月 15 日 45505 必須在協商工作合約時就界定出「合理」的薪酬。 過去10年來的相關訟案,最後經常判給發明人高額補償金,迫使日企提高關於「合理」的界定。 擬議中的修訂,將讓日企享有從一開始就擁有某項專利之權。日本通常由發明人申請專利,但依慣例會把專利權移轉給企業。 (工商時報)....
2015 年 09 月 30 日 44454 條款參考原則」,供法院及業界援引。 以往競業禁止案例最多爭議在於競業條款對象、限制時間、沒有補償金。上述指引限制雇主簽訂競業條款資格,必須是企業基於受法律保護的營業祕密或智慧財產權(如專利)等利益,且員工職務必須是接觸營業祕密或優勢技術。限制離職後就業期限不得逾二年。 ....
2015 年 09 月 10 日 38460 現市場上已有仿冒品,卻無法對侵害者主張權利,影響申請人權利甚鉅,雖有專利法第40條(新法第41條)的補償金制度,但仍無法彌補申請人於市場上遭受不當競爭帶來的損失,但發明案係採實審制,發明審查曠日費時,亦莫可奈何之事,故在專利申請實務上存在著可以運用創新專利以「一案兩請」申請實務,讓申請人多花點一些申請費用,可以取得創新專利商品於商業競爭的最大保護效果。 ....